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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摘帽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

  时间:2021-03-23        大    中    小      来源:山西日报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摘帽后,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需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脱贫摘帽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是一个长期奋斗的过程,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 

  坚持不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脱贫摘帽不能只是一时的结果,而应是一种可持续的状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相当一部分脱贫户基本生活有了保障,但收入水平仍然不高,脱贫基础还比较脆弱,有的遇到风险变故就可能致贫;脱贫地区产业普遍搞起来了,但技术、资金、人才、市场等支撑还不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要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对脱贫地区产业要长期培育和支持,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要搞好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强化社会管理,促进社会融入。对脱贫县要扶上马送一程,设立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要坚持和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等制度,并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进行完善。 

  持之以恒追求更加美好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仍需持之以恒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目的在于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从而确保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接续奋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关键在干。在脱贫攻坚战中,我们集中精锐力量投向脱贫攻坚主战场,全国累计选派25.5万个驻村工作队、300多万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同近200万名乡镇干部和数百万村干部一道奋战在扶贫一线。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响应党中央号召,以热血赴使命、以行动践诺言,在脱贫攻坚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呕心沥血、建功立业。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需要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对在艰苦地区、关键岗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要优先重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继续把帮扶责任扛在肩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提高做好“三农”工作的本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因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和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都发生了变化,需要更加科学合理的目标和战略引领农村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战略在新起点上绘就了广大农村地区发展的新蓝图,为新的奋斗指明了方向。开启新生活、进行新奋斗,需要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脱贫群众持续增收,需要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持现有政策总体稳定、防止返贫的基础上,着力做好长远谋划,强化资金、人才等投入保障,分阶段扎实稳步推进,充分调动农村地区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样才能有效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不断提升内生发展能力,进一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