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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深发展

  时间:2023-01-05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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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阅读


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统计法治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上狠下功夫,扎实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走深走实,全省统计系统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成为政治自觉;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严的主基调持续纠治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要筑牢统计法治基础,以高质量法治建设保障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有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社会氛围。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山西省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提高统计法治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上狠下功夫,扎实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走深走实,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成为政治自觉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使党始终成为风雨来袭时全体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确方向。  党的领导是做好统计法治工作的根本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连续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四个关于统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统计改革、惩治统计造假的鲜明态度与坚定决心,为有效遏制“数字腐败”、提升统计治理能力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全省统计系统要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根本体现,切实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把统计法治工作放到全面依法治国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和解决统计法治面对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不断完善统计管理体制,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制度机制,促进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更加有效发挥,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成为政治自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严的主基调持续纠治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全省统计系统要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作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统计造假行为,巩固深化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成果,从严推进“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要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统计造假隐形变异新动向严阵以待、严密防范,对高压之下仍然我行我素、顶风作案的严肃处理、通报曝光,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定不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要深化专业与法治的协同合作,合力加强对地方业务的综合指导培训,充分强化统计内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凝聚力,推动共同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来源渠道,做好线索案件的查处工作,相互弥补工作漏洞和不足,共同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要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培养、打造一支熟悉法律法规、精通业务知识、掌握执法技巧、展现优良作风的新型统计执法监督队伍,确保“能打仗、打胜仗”。要做好统计信息发布解读工作,增加统计数据发布内容,办好统计新闻发布会,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解使用统计数据。
筑牢统计法治基础,以高质量法治建设保障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统计法治建设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也彰显了高质量法治建设对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  全省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法治建设的保驾护航。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将高质量法治建设与统计专业能力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将法治思维落实到专业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流程,不断提升统计专业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要加快运用部门联动机制,一方面要持续推进“统计执法、纪检监督、巡视监督”部门联动,另一方面要着力完善省市县三级统计执法部门与专业统计部门的横向配合机制,加快健全省各级统计执法部门纵向协同机制,汇聚合力推动构建统计执法与纪检监督、统计执法与巡视监督、统计执法与审计监督的联动机制。要不断完善统计法律制度体系。近年来,我省第一部综合性统计法规《山西省统计条例》出台,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和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印发《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联动工作办法》《关于建立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系列文件,有效地形成监督合力,并将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和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压实在统计数据生产各个环节各个流程,有力保障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有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社会氛围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全省统计系统要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相结合,重点学习宣传宪法,认真落实《山西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统计普法长效机制。要紧紧抓牢“关键少数”,抓实抓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讲,推动统计法治宣传进党校、进机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统计法治实践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升统计法律意识。要强化统计专业法治思维,始终将依法统计、依法调查、不出假数作为重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生命线的理念,带头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依法严管统计数据质量。要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制作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宣传作品,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向基层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让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在全社会范围内蔚然成风。
全省统计系统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推动山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深发展,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智慧和统计力量。(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