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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地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12-14        大    中    小      来源:经普办

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各地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有关情况的通报

 

国经普办函〔20235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期,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普查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落实普查经费保障,抓好单位清查阶段“两员”在线管理培训,积极开展工作信息交流,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普查经费保障落实。截至1017日,2023年省、市、县三级普查经费总体到位率为81.2%,其中:省级普查经费到位率92.0%,市级普查经费到位率81.3%,县级普查经费到位率79.5%。除天津、江西、广西、贵州外,其他地区省级普查经费到位率均达到100%;吉林、山东、湖南的市级普查经费到位率低于70%;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河南、湖南、重庆、贵州、云南的县级普查经费到位率低于70%

 

  “两员”在线管理培训。截至1031日,25个地区应用普查工作调度和普查人员管理系统开设了在线培训课程,其中,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广东在线培训课程开设数量较多;26个地区通过管理系统完成“两员”制证的比例超过90%。甘肃通过管理系统进行“两员”制证的比例较低;福建“两员”在线考试的达标比例较低。

 

  普查工作信息报送。截至1031日,2023年各地向五经普专题网站“工作交流”“各地动态”等栏目报送信息共1989篇,采用1329篇,采用率67.0%。其中,北京、河北、内蒙古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较好,贵州、西藏、甘肃、青海信息报送数量较少,采用率偏低。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四川、陕西、新疆的工作信息被经普工作简报单篇采用。

 

  下一步,各地要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普查登记准备工作,着力落实普查经费保障,选优配强登记阶段“两员”队伍,充分利用普查工作调度和人员管理系统开展“两员”管理、培训与指导,为普查登记顺利开展奠定扎实基础。

 

  附件:各地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