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15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统计局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山西省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议程,局长亲自把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日常重大行政决策均批示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局领导班子定期或不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并将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落实到每个领导干部和职工,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干部职工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全方位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一是强化领导和组织保障,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加强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方面逐一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了各县(市、区)统计局法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全方位落实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要求;二是结合新形势下统计行政工作实际,研究并制定了《2020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下发到各县(市、区)和局机关各科室,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流程,提出保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切实补齐短板。
(三)持续强化理论学习。一是6月8日韩利成局长组织班子成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进行了一次传达学习。6月30日,韩利成局长在收到省局密件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再次传达学习。二是全市上下扎实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学习宣传贯彻,做到市、各县(市、区)和部门全覆盖。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市级相关部门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培训会组织集中专题学习,共计600人次参加。各县(市、区)及乡镇利用多种方式组织领导干部集中专题学习,共计2000人次参加。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一是高度重视,逐步完善依法治统制度体系。市局以忻统发〔2020〕2号文件印发《忻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定期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的学习,组织召开2次党组会议,听取、讨论、确定统计法治建设重大事项,推进统计法律法规建设工作常态化;二是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严格对照清理标准,全面梳理由我局起草的文件,对文件进行评估。经核查,我局2020年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
(五)加强市场监管。我局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统计执法对象库”“统计执法人员库”“统计检查项目清单”,完善平台相关信息,10月份组织开展了2020年忻州市统计局双随机执法检查,对我市静乐县和保德县的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和限上批零、住餐企业进行抽查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保德县汇通祥工贸有限公司漏报销售收入,执法检查组当场对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及时公示检查处理结果。
(六)创新方式,推创普法宣传活动新局面。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市局遵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抓住重要的时间节点,多次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不断加强法治建设。7月31日,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张志军在忻州市第三期优秀青年干部市委党校培训班讲授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二是拓宽宣传途径,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扎实推进统计“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并抓好具体组织实施,紧密结合时间节点抓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9月20日,在忻州古城南广场举办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组织现场群众通过扫描二维码参加《全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广泛普及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持续推进阳光统计,全方位多角度创新宣传形式;“12.4”“12.8”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布37周年之际精心组织实施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掀起统计普法高潮,为统计调查顺利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依法统计,诚信普查”观念深入人心。
(七)加强统计执法力量,建强统计执法队伍。一是利用机构改革之机在局党组的统筹规划下,我局新协调组建了行政编制的执法监督科,解决了一直困扰我市事业执法队没有执法权的问题。二是在省局的统一安排下,我局6名同志顺利取得了国家统计局执法证,通过率达到60%,下一步我们持续加强统计法规法规的培训和学习,加大培训力度,规范执法流程,每年至少一次派人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一次专题业务培训,为今后开展统计执法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三是加强统计执法力量,今年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执法工作,专门就统计执法设备不足问题进行了研究,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为执法监督科采购配备新的笔记本电脑1台、执法记录仪2台、照相机1台、摄像机1台、录音笔1个、移动硬盘2个、U盘12个等必要的执法设备,新的执法设备的配齐进一步加强了我市统计执法队伍的力量。
(八)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升依法统计能力。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提升依法统计能力,我局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专门聘请了法律顾问,解决我局的法律问题。
二、存在不足
(一)对统计法治面临的形势认识不足
一是存在麻痹思想。很多统计干部在思想上对于统计造假的严重危害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对完成工作还停留在“全部收集即大功告成”的阶段,重视程度缺乏。认为数据造假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存在侥幸心理。二是存在“独善其身”的想法。一些干部职工总认为统计造假是造假者的事情,与自己无关,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独善其身。
(二)对相关制度的落实力度不够
为了切实保障统计法治工作顺利开展,中央出台了《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国家统计局印发了《贯彻执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我局也结合市、县两级统计工作的实际,出台了我市的《实施方案》和《忻州市统计局县级统计工作考核办法》。这些文件、制度等对统计法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可在实地操作中,制度落实情况不够理想,文件落地推进有待加强。
(三)对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从市局的实际情况来看,市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频繁更换,人员流动性较强,目前仅有7人拥有国家统计执法证,执法队伍薄弱。从县级的实际情况来看,统计执法队伍人员匮乏,专职法治人员少,许多人员都是分管领导,有的还兼职其他业务工作,并且多数是以业务工作为重点,法治工作只是附带。从执法力度来看,查处统计违法的主动性不高、自觉性不强、不愿执法、不想执法的现象依然存在,执法的力度需要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继续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硬措施,补齐短板弱项,巩固整改成果,为忻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端正工作态度,正确认识统计法治的重要性
转变思想观念,摒弃过去的“重量轻质”的想法,逐渐树立保质保量、质量并举的工作态度。时刻保持警惕,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统计法治面临的形势,了解国家和省一级打击统计违法行为的坚定决心,明确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严重后果。
(二)切实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主动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追究,依法对违法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加大对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力度,严格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积极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造假作假的法治震慑。
(三)切实加强执法力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和提高执法水平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全面推动双随机执法检查常态化,依法依规查处各种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行为;加大企业培训工作力度,采取各种灵活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中指标数据的统计口径、计算方法、指标解释、工作要求培训到位,为忻州市加快发展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做出贡献。
忻州市统计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