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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

  时间:2019-06-17        大    中    小     

国统字〔2019〕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司级行政单位、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出版社: 

  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以下简称第1号修改单)已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9325日批准,自2019329日起实施。 

  为确保统计调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经研究决定,新制定或修订的统计调查制度要严格执行第1号修改单。目前正在执行的统计调查制度从其规定。 

  1号修改单和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发布在国家统计局内外网统计标准栏目。 

  附件:1.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 

   

附件:
  1、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docx
  2、P02019061761151472914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