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忻州市统计局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统计知识 > 统计制度

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时间:2017-12-15        大    中    小     

  一、实施范围 

  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为辖区范围内除城区以外的全部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县、县级市和辖区范围内有一个及以上乡(镇)的区)。由各县级统计局按所在地原则,根据本县(市)各部门、各系统现有资料整理填报本行政区的资料,凡在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不论其行政隶属于哪一级均应包括在内。 

  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为全省所有的乡、镇,县、县级市所管辖的街道,区所管辖的涉农街道办事处及其他乡级单位。本表由各乡(镇)按所在地原则,填报本行政区的资料。 

  村基本情况、村社会经济情况统计,为全省所有的行政村。本表由各行政村按所在地原则,填报本行政区的资料。因条件限制无法填报的行政村,由所在乡(镇)、街道填报。 

  二、填报说明 

  1.填写本报表之前,填报人员应了解和熟悉报表中所列指标的含义、范围、计算方法及指标的资料来源和搜集方法。在此基础上将资料收集齐,并进行试填,试填无误后,方可填写。填好以后,填报单位(包括市、县)对本报表中需要说明的指标和问题,应附报一份填表说明。 

  2.本报表所列指标,要如实填报,不得漏填或多填。凡数字小不够规定单位的,在该项栏内用“0”表示。 

  3.地址应填全称,不要用简称或省略不填。行政区划代码,各地要严格执行按国家统一的代码,不得擅自变动。 

  4.在填写报表中,计量单位为“平方公里、万人、万元、公顷、万千瓦特、吨、万千瓦时、万美元、万平方米、千册、%”的指标取两位小数,其余指标均取整数。 

  5.本报表所列指标的计算单位均采用法定计量单位,要严格执行,不得修改。如与当地习惯计量单位不一致,必须按本报表统一要求的计量单位折算填报。 

  6.本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指标编码,各级统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7.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中,粮食生产大县的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和粮食总产量(包括主要品种面积和产量),生猪生产大县的猪肉产量和报告期末生猪存栏数据,由调查总队提供。 

  三、报送时间和方法 

  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于20165251800时前网上直报,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于20164251800时前网上直报,村基本情况、村社会经济情况统计表于20163251800时前网上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