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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忻州市城镇居民收支简析

  时间:2020-04-01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统计局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全市上下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着力拓宽居民增收渠道,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持续改善全市经济结构和发展动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消费支出快速增长。 

    

  一、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三万元大关 

    

  2019年忻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375元,首次突破三万元大关,比上年增加2034元,同比增长7.2%,增幅较上年同期提高0.4个百分点,与全省平均增幅持平。 

    

  (一)工资性收入仍是拉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2019年忻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20661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8%;同比增长6.3%,较去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增收贡献率为60.3%。工资性收入增长有两方面的因素:一是政策性的调资,包括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提高;二是劳动力转移,“春风行动”城乡劳动力招聘大会、“秀容古城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和“秀容古城商业街区旅游商业活化项目”等政府重点工程项目,促进就业增加了城镇居民收入。 

    

  (二)经营净收入稳步增长。2019年忻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经营净收入3217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0.6%;同比增长8.7%,增幅较去年同期提高2.3个百分点;增收贡献率为12.7%。经营净收入的稳步增长得益于近年来全市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环境,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从忻州实际出发,做好中介服务、要素保障、政务改革等工作,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财产净收入增幅回落较大。2019年忻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财产净收入1783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9%;同比增长5.4%,较去年同期增幅回落5.8个百分点;增收贡献率为8.4% 

    

  (四)转移净收入增长较快。2019年忻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转移净收入4714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5.5%;同比增长10.8%,较去年同期增幅稍有回落;增收贡献率为22.6%。转移净收入的快速增长得益于我市不断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城镇居民和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稳步提高。 

    

  二、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快速增长,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2019年忻州市城镇居民消费支出16186元,同比增长10.9%,八大类消费呈现“两稳六快”的增长特点。 

    

  食品烟酒消费支出3862元,增长8.7%,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3.9%;衣着消费支出1646元,增长6.5%,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2%;居住消费支出3496元,增长11.9%,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1.6%;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926元,增长13.6%,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7%;交通通信消费支出1992元,增长13.4%,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2.3%;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487元,增长11.5%,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5.4%;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438元,增长12.4%,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9%;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339元,增长16.5%,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1%。居民八大类消费中,除食品烟酒、衣着外其他六类增长较快,增幅均超过10% 

    

  城镇居民八大类消费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正在悄然变化,2018年各类消费支出占比分别为:食品烟酒24.3%、衣着10.6%、居住21.4%、生活用品及服务5.6%、交通通信12%、教育文化娱乐15.3%、医疗保健8.8%、其他用品和服务2%。对比上年各类支出占比,2019年呈“三降五升”的特点,其中占比下降的是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类。由恩格尔定律(一个家庭或个人收入越少,用于购买生存性的食物的支出在家庭或个人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就越大,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家庭收入中用来购买食物的支出比例则会下降)可得出,忻州市城镇居民消费结构的调整变化,也是对近年来全市经济不断向好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的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