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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忻州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19-04-12        大    中    小     

市依法行政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按照山西省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为促进统计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坚决打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数据质量 

  市统计局执法队紧跟省局工作节奏,先后开展了“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等专项工作,坚决打击数据造假行为,规范统计行为,坚持依法统计,实事求是,维护统计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统计法实施情况山西省统计局整改工作台账》,我局制定了工作分解清单,明确了整改措施和责任领导,为推进整改提供了具体指引。各专业科室也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落实国家和省局关于县级和乡镇统计工作规范的要求,不断完善统计指标数据采集、审核、处理、汇总、上报等各流程各环节的数据质量责任,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二)加强法治宣传,增强法治意识 

  在市普法办的统一组织下,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上进行法治学习,并参与了相关的考试。由省局印发的《统计法律责任和党纪政纪责任辅导读本》也按要求发放到市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手中,为统计学习提供了有益的资料。同时,在124日和128日,先后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以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宪法和统计法律宣讲,争取市民的理解,在全市营造良好的统计法律氛围。局长韩利成还就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做了两期访谈节目,向广大市民宣讲统计法律知识,普及四经普常识,为四经普的正式启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开展专项行动,拓展统计法制影响力 

  我局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方面的各项决策,与市直其他部门紧密配合,完成了七五普法中期检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市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梳理等工作。此外,我局与工商局、发改委等部门配合,共同推进市级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以及“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还参与了全省“证照分离”改革培训会等相关会议培训,在协作中增加了与其他部门的互联互通,拓展了统计工作的影响力。 

  (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升依法统计能力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提升依法统计能力,我局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专门聘请了法律顾问,解决我局的法律问题。 

  二、主要做法 

  市统计局始终将依法治统,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坚持目标导向、任务导向、问题导向,强化统计部门在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 

  (一)建强法治队伍,提升依法治统能力 

  在局党组的统筹规划下,2017新招录的1名法学类专业的公务员为统计法治注入了新鲜血液。我局组织各县,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申领工作,全市共有3人(包括市局2人、县级统计局1人)通过了资格考试,取得了国家统计执法证件;同时,在市政府法制办的牵头下,我局参与了2018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共有3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具备执法资格人员的增加,为接下来开展统计执法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进一步提高法治工作能力,提升依法治统的工作水平。 

  (二)推进法治信息化建设,法治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市局在统计门户网站上开设专栏,面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利用微信平台,推送法治相关信息,展示统计法治的良好形象。根据市普法办的要求,我局今年把无纸化学法用法的范围扩展到全体公职人员。通过网络课程,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 

  三、存在不足 

  (一)对统计法治面临的形势认识不足 

  一是存在麻痹思想。很多统计干部在思想上对于统计造假的严重危害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对完成工作还停留在“全部收集即大功告成”的阶段,重视程度缺乏。认为数据造假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存在侥幸心理。 

  二是存在“独善其身”的想法。一些干部职工总认为统计造假是造假者的事情,与自己无关,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独善其身。 

  (二)对相关制度的落实力度不够 

  为了切实保障统计法治工作顺利开展,中央出台了《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国家统计局印发了《贯彻执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我局也结合市、县两级统计工作的实际,出台了我市的《实施方案》和《忻州市统计局县级统计工作考核办法》。这些文件、制度等对统计法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可在实地操作中,制度落实情况不够理想,文件落地推进有待加强。 

  (三)对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从市局的实际情况来看,市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频繁更换,人员流动性较强,2018年之前仅有3人拥有国家统计执法证,执法队伍薄弱。从县级的实际情况来看,统计执法队伍人员匮乏,专职法治人员少,许多人员还兼职其他业务工作,并且多数是以业务工作为重点,法治工作只是附带。从执法力度来看,查处统计违法的主动性不高、自觉性不强、不愿执法、不想执法的现象依然存在,执法的力度需要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端正工作态度,正确认识统计法治的重要性 

  转变思想观念,摒弃过去的“重量轻质”的想法,逐渐树立保质保量、质量并举的工作态度。时刻保持警惕,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统计法治面临的形势,了解国家和省一级打击统计违法行为的坚定决心,明确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严重后果。 

  (二)提升工作能力,贯彻落实统计文件和工作制度 

  贯彻落实各项文件精神和工作制度,让制度规定从纸面上走下来,发挥实效。加强学习,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等,积极参与和开展对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切实到位地理解统计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各项制度,严谨周密的完成法治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出现疑虑要及时沟通,实现法治效果最大化。 

  (三)建强工作队伍,加大统计违法查处力度 

  在人员建设方面,市统计局组建法制科的工作正在推动,设置专职法治人员,压实统计法治责任,加强基础建设。在执法工作方面,加大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利用数据质量核查等途径,从严、从重进行惩治,并且要及时上网,执行违法案件的曝光和报告制度。在领导责任方面,落实领导班子责任,严格管理干部职工,形成从严治统的高压态势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强大震慑,营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氛围。 

    

    

                  忻州市统计局 

                   2019412